“针尖”对“麦芒”,176袋竹签棘手难题如何解?
“针尖”对“麦芒”,176袋竹签棘手难题如何解?
“针尖”对“麦芒”,176袋竹签棘手难题如何解?
图为安徽省霍山县人民法院法官王明(左一)核查竹签受损情况(qíngkuàng)。李悦悦(lǐyuèyuè) 摄
176袋竹签被(bèi)暴雨(bàoyǔ)淋过后,堆放在(zài)仓库里。货主起诉到安徽省霍山县人民法院佛子岭人民法庭,要求运输方全额赔偿;运输方则一口咬定竹签“部分可用”,拒绝赔付。双方犹如针尖对麦芒,互不相让。法官王明接手这起棘手案件后明白,被雨水(yǔshuǐ)淋过的竹签,必须尽快处置,不然容易生霉,损失会进一步(jìnyíbù)扩大。
霍山县素有“中国竹子之乡”的美誉,竹林资源丰富(fēngfù),在“两山”理念和(hé)“以竹代塑”政策推动下,当地的竹加工产业蓬勃发展(péngbófāzhǎn)。该案的原告六安某商贸公司就是一家从事竹签生产销售的企业。2024年7月的一天,六安某商贸公司委托周某运输竹签。当天14时,周某安排司机将(jiāng)一车竹签运输至买家(mǎijiā)(mǎijiā)某日用品厂。因买家人手不足(rénshǒubùzú),迟迟没有卸货(xièhuò)。18时许,司机正在卸货,突降暴雨,买家员工不愿协助,司机一人手忙脚乱,就草草用雨布遮挡,导致部分竹签被雨水淋湿,买家便拒收货物。司机只好将一车竹签运回霍山。
六安(lùān)某(mǒu)商贸公司认为责任在于司机,诉至法庭,要求承运人周某赔偿损失共计47760元。
“竹签(zhúqiān)已经按时送达了,是买家推迟卸货,遇上大雨还不肯帮忙,竹签才受损的,买家也应该一起负责。”庭审中(zhōng),周某愤愤不平。
王明询问商贸公司是否(shìfǒu)追加买家为被告,但商贸公司顾虑今后要继续合作(hézuò),拒绝追加买家为被告。
双方对赔偿金额及货物(huòwù)受损程度存在巨大分歧。
“这批竹签现在还(hái)保管在我的仓库里(lǐ),只是部分受潮,并不影响使用,赔偿金额不应该这么高。”周某说。
“法官,这176袋竹签是用于制作棉签棒子的,不管有没有淋湿,放在仓库里(lǐ)有半年之久了,竹签发霉(fāméi)的可能性非常大,我觉得应将整批货物推定为(wèi)全损。”商贸公司负责人坚持己见。
庭审结束后,为查明竹签的损坏程度,王明向双方提议,前往(qiánwǎng)周某的仓库查看货物情况,但商贸公司负责人(fùzérén)以路程(lùchéng)远、拆检成本高为由,予以拒绝。
为打破僵局,王明走访了本地多家(duōjiā)生产同类竹签的企业,详细询问竹签的生产成本、淋雨受潮后出现的各类状况以及对销售价值的影响,了解可能出现的损坏(sǔnhuài)表现、程度及处理(chǔlǐ)方法。
王明得知(dézhī),竹签淋雨后未及时干燥消毒,易滋生霉菌细菌,还会因膨胀收缩不均变形开裂。轻微(qīngwēi)发霉的需消毒清洗晾干;轻微干裂的要充分浸泡,擦干后等待自然恢复。虽需专人(zhuānrén)处理,但返工(fǎngōng)成本还是低于新生产的竹签成本。
实地调研后,王明(wángmíng)找到了案件(ànjiàn)突破口,再次联系双方当面解决问题,让周某将176袋竹签运回商贸公司,由法庭核实受损情况,将无法使用的(de)竹签作废,可返工处理的竹签,由商贸公司折价回收。
“竹签每袋售价120元,这些货物(huòwù)折价回收按多少钱?这可不是个小数目,必须提前讲清楚。”商贸公司负责人提出(tíchū)。
周某(zhōumǒu)也立刻(lìkè)追问道:“运费怎么算?完好无损的竹签有(yǒu)几百袋,法官你有没有时间进行核实?”问题一个接着一个抛出,现场气氛愈发紧张。
鉴于双方过往(guòwǎng)合作基础良好,王明向双方提出:“竹签(zhúqiān)(zhúqiān)的受损程度与责任如何分担息息相关,我们一定会依法依规全面核查,折价回收处理的竹签成本肯定会比新生产的竹签成本低,这是在(zài)给你们双方减少损失。”
原、被告双方被法官的责任心所折服,终于放下成见,将可能(kěnéng)面临的问题一一梳理清晰,达成一致意见:可用竹签折价(zhéjià)按每袋45元,由原告商贸(shāngmào)公司予以回收(huíshōu),运费1200元由商贸公司先行支付给周某。
周某让司机将一车竹签运到(yùndào)商贸公司,王明放弃周末休息时间,与商贸公司工作人员仔细核查每一袋竹签,并通过视频(shìpín)让周某远程(yuǎnchéng)参与核查。
经过一整天的(de)(de)忙碌,王明将176袋竹签一一核查,十分认真、仔细。双方看在眼里服在心里,一致同意无明显问题的130袋竹签,按照每袋45元(yuán)的价格(jiàgé)由商贸公司收回。针对需要(xūyào)进行返工处理的46袋存在瑕疵的竹签,王明趁热打铁,促成商贸公司同意以每袋25元的价格进行回收。
结合前期(qiánqī)调研结果和现场核验情况,王明(wángmíng)依据相关法律法规,向双方予以释明:“被告周某作为承运人未能对(duì)其托运的货物(huòwù)尽到(jǐndào)妥善保管的义务,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;原告商贸公司未在竹签淋雨后积极采取补救措施,对货物损失扩大也存在一定的过错;同时,原告放弃追究买家责任,该部分责任由商贸公司自行承担。”
法院(fǎyuàn)依法判决被告周某承担本次损失的(de)50%责任,在扣除商贸公司回收竹签的金额后,周某应赔偿商贸公司损失18630元。
“王(wáng)法官,我对判决心服口服,赔偿款已按要求打到法院账户,请您(nín)确认。”
“王法官(fǎguān),您放心,此次纠纷圆满解决,让我们双方更加了解(liǎojiě)彼此的立场和诚意,今后依然可以继续合作。”
近日,王明分别接到周某和商贸公司负责人打来的(de)电话,不仅悬在心里的石头落地了,更为双方尽释前嫌、重新合作(hézuò)感到欢欣。
来源:人民法院报·2版(bǎn)
记者:周瑞平丨(gǔn)通讯员:翁翔 李悦悦
责任编辑:屠少萌丨(gǔn)联系电话:(010)67550734丨电子邮箱(diànziyóuxiāng):pinglun@rmfyb.cn






相关推荐
评论列表
暂无评论,快抢沙发吧~
你 发表评论:
欢迎